您现在的位置: 网站首页 > 党建思政 > 党团建设 > 正文 党团建设
体育学院员工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细则
来源: 威尼斯人7026        作者: 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6年11月28日

一、指导思想

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。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,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。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。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,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。各党员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绝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或超越组织的管理和监督。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,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制度。党组织可根据各党员的入党动机、政治素质、思想作风、群众基础、组织纪律、服务意识等现实表现由党组织集中讨论评议。

二、目的意义

建立党员民主评议制度,是从严治党,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,是通过制度建设,加强对党员教育,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。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,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,检查和评价党员在目前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中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,表彰优秀党员,树立先进典型,妥善教育和培养合格的党员,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
三、民主评议内容

(一)合格党员(含预备党员)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1、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坚持党的宗旨。

2、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决议,政治立场坚定;在政治上及大是大非面前与公司党委保持一致,为推进集团、系“三风”建设和学院的建设做出贡献。

3、是否能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,作到个人服从党和国家、院、系的利益。

4、是否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严守党纪、政纪、国法,坚决做到令行禁止。

5、是否密切联系群众,关心同学,艰苦奋斗,廉洁自律,真正做到代表广大同学的利益。

6、勤奋学习,有开拓进取精神,学习成绩优良;

7、富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,乐于奉献,不计较个人的得失;

8、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品质,以身作则,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;

9、群众基础好,能依靠群众、团结群众,密切联系群众;

10、有较强的责任感,勇于承担责任;

11、关心集体、热爱集体,积极参与集体活动;

12、严格自律,做到慎独;

13、富有正义感,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;

14、对党忠诚老实,严于解剖自己,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;

(二)有下列情况的为不合格党员(含预备党员):

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,革命意志衰退,不履行党员义务,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不交纳党费,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,不起党员作用的人。其主要表现是:共产主义信念发生的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;组织观念淡薄,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: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忘记了党的宗旨,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,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,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;工作不积极、不认真,疲沓拖拉,敷衍了事,或长期旷工、消极怠工,完不成本职任务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,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开展斗争,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严重威胁时,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。不合格党员在党内虽然只是少数,但留在党内会涣散党的组织,削弱党的战斗力,损害党的威信和事业。因此,对于不合格党员,必须认真、严肃地加以处置。

1、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,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;

2、有违犯纪律受到系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处分者;

3、学习成绩不佳,一个学期有两门(含两门)以上课程补考者;

4、生活不检点,因作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,有损老员工形象的;

5、超过六个月不交思想汇报者;

6、无故不参加党支部及马列小组活动达三次以上者;

7、 对平时思想不追求上进,态度消极,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;

8、其他严重违背上述评议内容的。

四、基本原则:

1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。在民主评议过程中,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,既不降低党员的标准,又不提出过高的要求。

2、坚持民主公开原则。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,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,并是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,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,要与本人见面,并允许申辩。

3、坚持平等的原则。党员在评议的标准面前人人平等;无论普通党员还是支部委员都要一视同仁,严格要求。

五、方法步骤

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,以员工支部为单位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进行。民主评议的具体实施步骤为:

1、学习教育阶段。一般以党章、 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精神为基本内容,着重抓好党的基本理论教育,理想宗旨教育、党纪党风教育。

2、自我评价阶段。自我评价主要是通过员工党支部,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,自觉反省思想,检查言行,肯定成绩,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,在是否合格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3、党内党外评价阶段。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等。党内互评后,采用(座谈会)民意测试的方式,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。

4、组织考察阶段。召开支部委员会,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,进行综合、分析提出初步意见,需要核实的情况,再进一步调查核实。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评选出优秀党员。对确定为优秀、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,要报二级公司党委审批。

5、表彰、处理阶段,对优秀党员先进个人进行树立典型、模范,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;对不合格党员要核实情况,区别情况,严肃处理。

六、对预备党员民主评议的有关规定

根据支部有关规定,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,评议的内容、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。但在表彰处理阶段,与正式党员的待遇有所不同。

1、预备党员不评优秀党员。这是因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,正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,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。对预备党员中表现突出的,可以在支部大会上予以表扬或鼓励,特别突出的可公告表彰、宣传他们的事迹。

2、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、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,根据具体情况,分别做出以下处理:

1)批评教育、限期改正

2)延长预备期

3)召开支部大会,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建议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

七、组织领导机构

成立员工党支部民主评议工作小组;组长由主管员工工作副书记担任。

中共广西师院体育系员工委员会

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 邮编:530100 | 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 邮编:530299
联系电话:0771-5666130 备案号: 公安机关备案号:45010702000725 版权所有©威尼斯人7026(中国)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