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。通过“评议”,考核即将加入我们队伍行列的同志及党员本身的先锋模范作用情况,考核我们党员工作的质量。同时表彰先进,处置不合格的发展对象,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一、评议时间:每年五月份
二、评议办法
(一)、入党积极份子评议注意事项。
1、指导党员对其负责的对象在考察期间的表现发表观点。
2、由负责的党小组收集普通同学的反映。
3、入党积极分子对照党章进行自评,认真总结本身在这段期间
学习上的表现以及思想的转变情况。
(二)、评议结果处理
考察期满一年,评议为优秀者方可作为入党发展对象培养,评议不合格撤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。